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相关报道
点击: 次 时间:2017-07-26 10:19
一、概述
日前,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,要求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,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(包括在建),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;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(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、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。
二、详细介绍
通知内容显示,“十二五”期间,农业部批复建设了35个企业重点实验室,有力提升了企业技术水平,支撑带动了行业转型升级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大力培育创新型农业企业,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,农业部决定再遴选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。
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促进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,新遴选建设的企业重点实验室,重点突出强化农业资源环境、农业机械化、农业信息化、农产品加工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。各省、自治区的推荐指标为5个,各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推荐指标为3个,各计划单列市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推荐指标为2个。
本次申报单位为企业,鼓励企业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共同申报。具体申报企业具备以下条件:
1.技术创新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,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,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。
2.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。
3.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、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,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。
4.具有独立建立或与科研教学单位联合建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、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。
5.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,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(包括在建),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;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(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、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)。
6.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,能够保证运行经费。
7.无违法违规问题。
(内容来源农业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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